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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如狗

我现在擅长解剖。尤其是对人。

刀尖刺入最外皮层直抵浅筋膜,轻轻划开,皮下脂肪就会分在两边。皮下是脂肪,脂肪下是筋膜和肌肉。顺着肌肉纹理或者肌肉缝隙切割会很轻松。

解剖可不仅仅是门技术。

你知道么,那天被挂在半空的时候,那女人本想给我开膛破肚来着。她对我的身体很感兴趣。

但结果她只是说了些狠话,最终也没有把我的肠子和心肝肾掏出来看。

她很好奇我和梅森是怎么融合到一起的。

至今为止,达拉然那么多堪称伟大的魔法师,大魔法师,大魔导师,甚至世界的守护者都做不到夺取一个人的精神和肉体。

我没跟你们吹牛,控制精神的魔法是有,但将你的灵魂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体上,去夺取这个身体压制他的灵魂这种事,却从来没有!

她以为我是魔法师。哈!她在我身上花了极大的力气,花了很久的时间,用了各种办法却始终没能在我身上找到丝毫的魔法痕迹。

她从好奇到兴奋,从急切到焦躁,从不可思议到歇斯底里,那几天我被折磨得够呛。

不过有那么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她的苍老。

就一瞬间。

她最后开始自言自语,持续了很久……最后她应该是放弃了,直接将我扔在了地上。

“我想把你的脑子挖出来。”她坐在椅子上看着我。

几次的折磨下我几近虚脱,现在她真挖我的脑子我大概也不会反抗。

“你究竟是谁?”她的脸上竟然浮现出一丝无奈。

“如果能告诉你早就告诉你了。”我爬到花盆边,用手舀起水滴进嘴巴里。

“你是个骗子。”她看着我的目光略显呆滞。

我没有反驳。

“你是怎么知道麦迪文的?”她盯着我说。

“你告诉我的。”我说。

美丽的女人说污言秽语是个什么场面你们能想象出来么?

当然,我以为她会骂我放屁,但人家有素质,“胡说!”人家是这么说的。

在我当时的脑子里确实没有麦迪文这个名字,但听到这个名字我只感觉并不陌生,可再继续想就完全没有头绪。

“你脑子里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你是疯了么?”她皱起了眉头。

“你到底想要我做什么?你想在我身上得到什么?”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放弃了,任凭她摆弄就好了。

“你见过魔法,你还使用过,但你身上为什么一点魔法残存的痕迹都没有?”她质问我。

我无言以对,后来觉得这话是病句,但后来我又觉得她说的是对的。

“你脑子里的那些碎成渣的记忆碎片是怎么形成的?”她的语气变得缓和了下来。

“只要有一点能回答你的,我全说了,你能读取的我的记忆,你也读了,就连我跟艾丽做了几次,做了多长时间你都知道了,你还要我怎样回答你?”

她白了我一眼。

说实在的这女人生气的样子也好看,发飙时候另说。

“或许我该杀了你。”她又愣了一小会后缓缓说道。

我翻了翻眼皮看着她,“那让我干你一次再杀。”

怎么飞出去的我没看清,但被摔得满脸是血门牙差点不保则清晰明了。

她折断了我的左胳膊,顺带把我右腿也搞折。骨骼折断的声音挺特别的,跟芹菜折断的声音并不像,而在身体里传出咯嘣那一声的时候其实挺疼的。

不过你们也不用怕,等你们上了战场战斗的时候你们大概感觉不到多少疼痛。

痛苦并不能让我屈服,倒不是我不想而是实在没什么好交代的了。在她这里没有秘密可言,我怎么想的她甚至比我更清楚。唯一让她抓狂的就是她无法获取我那些碎成了齑粉的记忆,她想拼凑,但束手无策。

她又将我折断的臂膀和腿复原,当我好好地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伸出手按在了我的胸膛上。

我刚想去抓她的手,但这个会魔法的女人动了动眼珠子我的手就自动举了起来。

“你不老实我就再折断你的手。”她神情严肃。

“没关系,你会给我接上。”我满不在乎。

“那你试试。”她平静的语气充满了威胁。

“你脑子里有恶魔的样子,有麦迪文的名字,有诺森德,还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魔法。”她缓缓抬起眼睛看向我,“虽然这些信息碎到我也无法拼接,但你断然不是个简单家伙。”

“你想说什么?”

“我现在只要转换一句咒语,你的心脏就会停止。”她说。

“嗯!”我应了一声。

“你说是让你死掉好呢,还是暂时放你一马好呢?”她看我的神情并没有任何玩味的意思,反而有些凝重。

“你说了算。”我哼了一声。

“你的记忆里麦迪文竟然死了……”她轻皱眉头,“我却怎么都找不到他的死因。”

“是人就终有一死。”我说,“世界最永恒的事情就是死亡。”

话刚说完心里传来一阵剧痛,她另一只手一把抓住我的喉咙整个人被定在了原地。心脏在急速跳动,从心口窝开始一股麻酥酥的感觉通过腋下传导至左臂内侧,小拇指无名指和中指开始发麻,然后整个手掌整条胳膊都麻木得不行。左臂内侧接着传来剧烈的灼烧感。

她轻推了我一把,我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胸口的疼痛消失了,赶忙去看左臂却见一串红色的符文出现在了左前臂的内侧,两道红色的线一头终止在腕横纹处,另一端蔓延至我的腋下。

“你做了什么?”我诧异地望着面前的女人。

“给你做个记号。”她瞥了我一眼坐回到了座位上。“你还想见你的姘头么?”

“什么?”

“跟你睡觉的女人,艾丽。”此时她说话很不客气。

“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摩挲着还在发麻的胳膊。

“你跟她没结果的,大概你永远见不到她了。”女巫脸上的表情看不出态度。

“只要我想,我就可以。”

她摇摇头,“一厢情愿没什么好结果。”

“你还会预知未来?”

“对别人是,但对你不是。”她的眼神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描述,她只留下了一句,“你的未来一片黑暗。”

隔天,我辞别了铁山,到离别的时候了。

他好奇我消失的这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也没给他讲这几天经历了何种折磨。这个事不好说。

他为我获得了伟大女巫阿格拉的符文祝福而感到由衷的高兴,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时不时传来的麻木感让我觉得这大概率不是个好东西。

受到女巫重视的人自然受到矮人的重视,所以他一定坚持要送我过桥。

温暖而湿润的海风吹拂着我的脸,那是海的味道,而风是从遥远的北方吹来,是吹过了群山和草原跨越了大海吹来的。

海的对面就是斯托姆加德王国的领土,跨越这座大桥就跨越这道海峡,就真正的彻底的离开南方土地了。

刺在腹部和腰间的几刀没能要了我的命,伤口很大却没有对脏腑造成任何的损伤。刀完美地避过了肚子里的所有重要器官。

这是她告诉我的,其实也算是告诉了我答案,一个现在我还活着的答案。

海浪轻抚沙滩,一次次抹去上次海浪留在沙滩上的痕迹。俯身捡起一片巴掌大的鳞片,鳞片散发着绿油油的光芒。无法得知是怎样的生物留下的鳞片,未知,一切都是未知。

离别的话说多了就会显得很假,而我能送给铁山的只有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说他会想我,如果可以他希望我给他写信。唉!这群家伙粗糙的外表下竟然也有一颗细腻温柔的心。

这条跨越整条海峡的大桥有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尽管不知名字的含义但我依然很喜欢它……萨尔多。

这座桥在还没有铁山的时候就存在了,这也是矮人建造工艺的历史丰碑之一,这桥不仅长,而且是东西两条桥身,这个工程的壮观程度完全不输给奥加兹要塞。那一根根巨大到叹为观止的桥墩和两人多粗的长长铁索是人类无论如何都造不出来的。而桥上还有碉堡塔楼,与其说是桥倒不如说它也是一座要塞。

挥别了矮人,在桥头斯托姆加德驻军的注视下我正式踏上了北方的疆土。

远方翠绿的原野和连绵起伏的山峦清晰地映入眼帘,完全不同的风景也让我心情逐渐变好,温暖的阳光洒在脸上,和煦的风中夹杂着淡淡青草香。

看呐,那天上翱翔的鹰,看呐,那蓝天下洁白的云。

未来是不是一片黑暗我不知道,但不自觉间我竟开始奔跑,微笑着拥抱那自由的风,自由的灵魂面对着自由的天地。

一切都是新的开始。

其实我在斯托姆加德王国停留的时间并不长。这非我本意,实属无奈。

斯托姆加德是我逃亡之路接触的第一个人类王国,作为人类所以对同类有着天然的亲近感,而且最开始对那片土地的印象还是不错的,那里的风景我很喜欢,夜晚静谧,白日恬静,阳光妩媚,月光皎洁,草原丰美,群山绵延。

怎么样,我这词用得不赖吧!

虽说是流浪,可那里的老百姓对我还行,吃得不好可也没饿死,住得不好可也没太冻着。一路乞讨,一路走。

你说钱?我没钱了,你忘了?

而且跟铁山分别的时候人家没主动给,我也没好意思伸手要。

要饭没什么丢人的,我又没要钱。

作为一个从遥远暴风王国远道而来的人,他们对我很好奇而且喜欢打听东打听西,一个故事换块面包而已。

可终于到了激流城原本打算先在这里混混日子看找个工作先活着呗,结果却并不随我愿。

最开始的几天没找到工作被迫乞讨要饭我才发现原来要饭也要划地盘,乞讨也要交供奉。一路乞讨是为了来到大城市看看有什么发展,可到了这里之后我发现一旦沦为底层就几无翻身可能。

越是底层受到的压迫就越多,越是底层受到的约束就越多,付出的也必须越多,可是得到的反而越少。

在激流城呆了三天后我决定离开这里。

听别人讲当时北方最大最强最有钱的王国是洛丹伦,斯托姆加德已经不是当年的大一统帝国,现在这个国家已经被其他国家远远甩在后面,即便是被人们认为是穷山恶水鸟不拉屎的奥特兰克都远远强于他。

斯托姆加德这个国王现在依然也存在,只不过名存实亡。你们里面如果有从这国家招募来的士兵,不用因为我说的而对我有愤怒,这是事实而且现状凭你也改变不了。

待在这里毫无前途。所以第三天入夜前我直接离开了这里。一路向西。

到达高大的索拉丁之墙的时候,我还是挺有感慨的。这墙抵挡得了墙外的千军万马,却没成想到最后却是从墙内被攻破的。

其实说句到家的实话,如果没有这堵墙,或许斯托姆加德这个王国已经被奥特兰克王国给侵蚀掉了。

越过索拉丁之墙就进入奥特兰克王国的领土,这是北方七大王国中领土面积第二大的王国。在这国家顷刻间轰然倒下前,它的实力其实是很强的,达拉然严格意义上不算王国,它只是北方七大势力中的一个。

最大的王国是洛丹伦,第二是奥特兰克,然后是联盟曾经的盟友高等精灵,现在叫血精灵。然后是库尔提拉斯,斯托姆加德和吉尔尼斯这六个王国。

即便要饭乞讨,我也得去最有钱的地方讨要,在斯托姆加德只能越混越差。可很不巧,到了奥特兰克王国的地盘上之后我差点饿死。

奥特兰克和索拉丁之墙边境还有几个村庄,可再往西进了森林之后人烟变得极其稀少,一望无际的群山和原始森林无穷无尽。如果不是遇到一个车队被丢下一块面包我可能就提前剧终了。

我也尝试过在森林里捡果子吃,橡果,你们吃过么?

很难吃。

可实在太饿了,难吃也得吃。

只可惜我不是松鼠,我吃完根本拉不出屎。用手抠都抠不出来。

谁说的为啥不吃肉?

谁说的?你站出来叫我看看你是谁。

你们里面有人脑子是不是有病?你以为野鸡很好抓还是野兔子很好套?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在野外几乎就是个死。

你们这群菜鸟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把你们扔在野外你们活不下来几个。

所以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劝你们,等过些日子你们去打仗,无论输赢都尽量别脱离队伍。尽量别!

如果没记错的话奥特兰克王国最东边的城市应该是……敦霍尔德,这也是我到达奥特兰克后的第一个城市。

城市不大,其实这应该算个要塞,这里驻扎着奥特兰克王国东部的大量军队。

你说参军?你可真聪明!我当然想过参军。可人家不要我还把我赶出了敦霍尔德。

我不用说你也知道,没有身份嘛。没被抓进监狱就不错了。

当时不打仗,对兵源需求量一点都不大,所以我这种乞丐想要混进军队讨饭吃是几乎不可能的。

被赶出敦霍尔德之后我像一条狗一样走在林荫大道上。

什么雄心壮志,什么远大抱负,什么情啊爱啊,都去他妈的吧。

晚上被冻得睡不着的时候还什么狗屁理想情情爱爱,那玩意冻得都挛缩了还他妈情情爱爱。三天饿九顿第四天再没吃的就可能饿昏过去的时候还你妈远大理想。

我不否认有那种变态,一个月有二十天没吃的也有劲干活学习,努力奋斗,发奋图强,可我饿得难受的时候只想怎么找点吃的,没有任何别的想法。拉不出屎可肚子里有屁,当放屁都得使劲的时候,这点力气我都想省着点用。

后来终于到了塔伦米尔,这是个非常非常富裕的城镇,到了这我才能天天都弄着点吃的。

塔伦米尔是奥特兰克王国南部领地重镇,也是希尔斯布莱德地区最有钱的地方之一。这里沃野百里,水草丰美,还有矿洞和森林。奥特兰克王国五分之一的财政收入源自这里。

这里的人普遍富裕那扔掉的食物也就多些,当然他们的傲慢也绝对少不了。

我饿啊!所以最开始完全不分好坏,只要能吃就行。当地乞丐开始的两天没压榨我,可之后他们就开始找我要钱。

饿得跟鬼一样的时候,没有任何杂念就是为了吃饭。骂我打我都无所谓,瞧不起也就瞧不起吧,瞧得起也不挡饿。可在我缓过点劲来的时候再踩在我头上可就不行了。

当然这群乞丐的首领头两天见我好赖不分地都往嘴里塞也没太在意,他以为我是个傻的,就没有分走我得到的食物。

我清楚地记得是来到塔伦米尔的第三天,有个乞丐要从我的碗里抢一块我从狗嘴里抢来的肉的时候,我出手给拦了下来。

这一幕也被他们的首领看到了,结果很好……

哼,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教训我么?

这你猜不出来吧?

对这群乞丐头来说,我……和其他的乞丐根本就不是人。我们跟街上的狗是一个等级的。

食物的分配权不在我这里,你懂么?

食物的分配权在乞丐头那里,有狗来夺食,我是可以护食,但我永远地记得这食物是谁赐予的。不是扔掉食物的人,而是乞丐头。

这是我当了乞丐之后上的重要一课。

那天给我打的呦……哎呀我去他老母亲的那个狗卵子养的。

都说双拳难敌四手对吧,那天晚上我的亏眼力见好你知道么?

但凡我敢反抗,那狗东西招呼一声几十个乞丐一拥而上,我最后死不死不知道,但那晚上落下残疾是大概率的。

乞丐里面有不少残疾人这你知道么?你猜他们是不是天生残疾?

那大嘴巴子给我抽的!啪啪的!那尿呲到我身上,热乎的!

哈!他们一群人尿到我身上的时候其实挺热乎的,臊是臊了点,不过挺热乎。

那时候已经要入冬了,北方入冬早,我又没什么衣服。可就热乎这么一小会,等尿凉了之后那简直……那晚上我差点冻死。

实在是冷得不行不行了实在没地方躲了我只好钻进狗窝抱着两条狗睡了一夜。

你们这群家伙如果战争结束还没死的话可千万别乱花钱。如果你疯了得了这个综合征那个适应症把钱花完了那你该死,可如果你还没疯我劝你把钱留好。可千万别当乞丐。

然后的几天我就没饭吃了,那乞丐头想给我立规矩。

这我眼又不瞎能看不明白么?头一天白天我还能忍着,可到了傍晚实在是饿了就去翻垃圾桶。那乞丐头子竟然找了俩乞丐来看着我,只要我翻出食物就抢走,反抗就揍我。

那晚上他俩也朝我尿过。

哼,侮辱……

就这样。人嘛,欺软怕硬是大多数人的本性,他们沦落为乞丐已经是人这种生物中最低贱的存在了,相互撕咬压迫是他们的共识。

越是底层的人,越喜欢以欺压比他更低的人来向高他一级的人献媚,也是彰显自己地位比那些压迫的人要高一些,这种极小的阶级差异对他们而言就已经是非常珍贵的了,阶级差异就可以带来利益,所以在这种环境中他们为获得身份认同感会做出很可怕的事。

他们对我拳打脚踢,各种侮辱我,甚至有两个想给我开开后门,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这样的。

那天晚上这俩家伙一直羞辱我,可我忍了。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菜鸟。我没你想的那么傻。

巷子口有人看着呢,这边只要一还手,巷口那小孩一吹口哨,当天晚上我就得落下残疾。

当你不了解真相的时候不用着急发表评论。心直口快并不是褒义词。真的。

那天晚上被那俩傻哔伺候的时候我看见巷子口站着人了,我就猜反抗会不会有问题,要是真反抗,制服这俩烂货是没啥问题的,可这个城里上百号乞丐,几乎每条街都有他们的人。真闹出事来,我跑不出去的。

这时候不要幻想我这个一身尿骚味蓬头垢面的乞丐能突然被某个公主救下来,最后人家还愿意以身相许这种狗屁情节,这是不知道哪个傻哔想出来的情节。也不用想象着哪家贵族少爷喜欢晚上在这满是污垢粪便垃圾的后厨巷子里悠闲逛街赏味,结果这时候发现了我,还出手相救后最后跟我拜个把子啥的。

真尼玛傻哔。

这时候挨揍忍着就行了,弄不清状况的时候轻易下手会死的贼特么难看。

也是几天之后不知道从哪来个乞丐,那家伙应该是精神不是很好,我估计是反抗了,后来见他双腿已经无法站立行走,只能爬。嘴里的俩门牙也没了。

你问你我混了多久?

哈!哈哈哈哈哈哈!

跟他们混了十几天。根本吃不饱是那时候最大的问题。

你们可能无法想象吃不饱是什么状态,饿得俩眼珠子发绿光,为了控制乞丐,领头的手下会有帮手,帮手会养几个打手,这些人是能吃饱的,但他们控制下面吃不饱的,也不会让下面吃饱。

得到的钱要上交,不管是偷还是抢,当然了,抢这种事一般不敢做,卫兵打死乞丐跟踩死一只耗子似的。

我新来的,他们要调教我,得把我整得跟那些喽啰一样才行。这我能干么?明面上听话服从,可背地里我想着怎么跑。

这地方能待么?这不就永远沦为乞丐了么?

你说什么?我讨好乞丐头子然后伺机取代他?打入敌人内部?推翻政权?

哎呦你妈的!你挺会想啊!我怎么没想到呢?你真聪明呢!

你记住,大部分人……在长期饥饿的状况下道德感是极差的!他们非常容易被一块面包,一块肉收买。他们的底线非常非常非常低,比猫狗这种动物还要低。

而且越是这种组织,内部关系越是盘根错节,搞不好就把自己搞得半身不遂。风险极大不说收益也太低,就算当了乞丐头子又怎么样?

做大做强再创辉煌?走出塔伦米尔走向世界?

去你妈的吧!

我只想逃离这里,不管未来如何我也必须得离开这里。

为什么要拖这么久,俩原因,一是还太老实,二呢就是没摸清情况。

那时候马上入冬了,晚上很冷的。又没有厚衣服,可我竟然没想着去偷!眼看都要冻死了我还他妈忍着呢。

后来也是实在冻得不行了,别说俩狗,就是一窝狗围着我都觉得冷的时候。

我终于学会了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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